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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
【辩论活动】天津灾爆炸事故受害业主又被盗,谁之过?[评分完毕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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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cchy369
时间:
2015-8-28 17:49
标题:
【辩论活动】天津灾爆炸事故受害业主又被盗,谁之过?[评分完毕]
南都讯
实习生刘旭
刘彤丹
记者沈楠
天津港
“8.12”
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已有半个月,在爆炸中受损较为严重的万科海港城、启航嘉园和万科金域蓝湾等小区,由政府安排的工程队已经进入业主家中,进行清理修缮工作。日前,有多位万科海港城的业主称,自己留在家中的财物在清理修缮的过程中被盗,他们表示,多名业主的家门被撬开,而进入自己家里进行修缮工作的施工队,在开工之前并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,他们甚至不知道施工队入屋。
据新华社
8
月
16
日报道,武警天津总队当天曾向公安机关移交了
6
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。
17
日,新华网报道称,抓获一名在
“8.12”
爆炸现场附近小区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。天津港公安分局的程警官透露,他在
26
日接到报案后抓获了两名涉嫌在海港城盗窃的嫌疑人。
大家说说看:出现这种状况是不是善后工作漏洞造成的?损失应不应该由政府赔?
作者:
zcb1105
时间:
2015-8-28 18:37
出现大灾大难,政府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本身这次事故与政府部门监管、管理、以及个别官员的腐败有很大关系。
作者:
浴砚馆主
时间:
2015-8-28 21:03
滨海新区政府组织不当,进入居民住宅前应首先通知业主,并应对家中财物有专人登记
作者:
sd7824283
时间:
2015-8-28 23:47
维护社会治安,保护受灾群众的人生和财产安全都是政府的责任,既然出现了这种问题,政府当然是第一负责人了,所以业主被盗,政府应该付全责。
作者:
鳄鱼泪
时间:
2015-8-29 01:59
政府确实有责任和义务,但是也不排除有一些歪心思的人
作者:
leisun78
时间:
2015-8-29 07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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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yingwei71
时间:
2015-8-29 08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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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dajun1969
时间:
2015-8-29 08:11
乘人之危是小偷的惯用手法!
作者:
ylj1962
时间:
2015-8-29 08:41
还是找警察报案吧。
作者:
素月人影
时间:
2015-8-29 08:50
大灾之后,社会治安理应由政府出来维护,天津火灾后又出现盗窃事件,肯定是政府在处理善后工作安排上的严重疏漏,给老百姓财产造成了本可以避免的损失,此事政府有不容推卸的过失和责任。因此,此事必须要由政府出面认真处理和解决,严惩盗贼,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。
作者:
15954597597
时间:
2015-8-29 18:08
果断政府不解释
作者:
txmxl
时间:
2015-8-29 18:27
监管出现的问题,说明监管部门违规办事,应该承担相应责任,但应该先报警解决。
作者:
hjk159951
时间:
2015-8-30 02:14
政府赔 政府各方面都要做好 而不是给漏洞别人犯罪
作者:
yqfw517
时间:
2015-8-30 08:13
这种状况,市民能守着家吗,政府负责救援,就应该也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
作者:
xiaoohong
时间:
2015-8-30 08:45
什么叫又被盗?这是不是有点搞笑了?难道之前还爆炸过?
作者:
xingganggang
时间:
2015-8-30 10:18
不一定要锦上添花,但千万别雪上加霜,政府要把人放在第一位
作者:
jxf5401
时间:
2015-8-30 12:20
这个国家太操蛋了
作者:
leisun78
时间:
2015-8-30 14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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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yingwei71
时间:
2015-8-30 14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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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dajun1969
时间:
2015-8-30 15:02
应当说说些小偷太无人性!
作者:
txmxl
时间:
2015-8-30 18:43
说到底,是小偷之过,按说大难之前,有同情心才是
作者:
dfxsq
时间:
2015-8-30 20:19
就是因为政府,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情况,政府肯定有责任的。。。。。
作者:
leisun78
时间:
2015-8-31 10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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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yingwei71
时间:
2015-8-31 13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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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dajun1969
时间:
2015-8-31 13:45
谁之过?小偷!谁来赔?政府!
作者:
dajun1969
时间:
2015-9-1 05:26
我认为此事必须要由政府出面认真处理和解决!
作者:
leisun78
时间:
2015-9-1 05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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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yingwei71
时间:
2015-9-1 05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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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荆棘无晴
时间:
2015-9-1 15:49
政府责任大大滴
作者:
schoollover
时间:
2015-9-1 20:26
雪上加霜啊
作者:
bdw1
时间:
2015-9-1 23:02
还是抓贼吧
作者:
leisun78
时间:
2015-9-3 04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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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dajun1969
时间:
2015-9-3 05:10
放心吧!政府绝对会负责的!
作者:
yingwei71
时间:
2015-9-3 05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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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leisun78
时间:
2015-9-4 01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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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yingwei71
时间:
2015-9-4 0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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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dajun1969
时间:
2015-9-4 01:42
我认为应当属于公安系统的问题!
作者:
cchy369
时间:
2015-9-4 18:29
裁判点评:感谢大家的参与!
这件事,政府应该负百分百的责任。政府在行动之初就该做好各方面预案,特别是防盗,只要不二逼都能想到。
如果抓不到破门贼,损失应由政府全部赔偿!不但丢失的应赔偿,凡因爆炸引起的损失都应该赔偿,就应该让那些贪官和黑心奸商净身破产还债服刑!
所有参与讨论的网友一致认为: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!
点评完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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